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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

阅读次数:522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31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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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院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院科研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应遵循合法、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医院利益,不得违反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纪律。

(三)本制度适用于除涉密和其他按规定不能公开的财政科研项目。

二、信息公开内容

(一)科研项目信息公开是指医院相关部门和医院依照本办法,向全院公开科研项目立项、资金管理、验收情况,落实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管理制度。

(二)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是医院科研管理部门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三)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组成员及项目合作单位情况等)

2.项目预决算及预算调剂;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等);

4.项目研究成果;

5.受试者受益内容,包括药物免费、检查项目免费、补偿费等;

6.其它应公开事项。

三、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

(一)科研项目信息公开采用医院院内网公开和医院网站公开相结合的方式。

(二)科研项目信息公开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预决算及预算调剂和项目研究成果情况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在医院网站公开的方式公开。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由财务科负责审核并在院内网公开的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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