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复试学科与复试时间
序号 |
复试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复试学科 |
复试时间与地点 |
1 |
中医内科学 (专业学位)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2025年3月29日 上午9:00 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 至诚楼2楼智慧教学区
考场一:B224教室(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学) 考场二:B225教室(中西医结合临床) |
2 |
中医外科学 (专业学位) |
105702 |
中医外科学 |
|
3 |
中医骨伤学 (专业学位) |
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 |
|
4 |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专业学位) |
105709 |
内科学综合 (中医内科学、西医内科学各占50%) |
注:请同时关注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形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
- 2025年3月29日上午8点,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至诚楼2楼智慧教学区B221教室,进行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 报到现场抽签确定考生复试顺序,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三)复试面试要求
- 面试顺序:
考场一的面试专业为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学,专业复试顺序及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签确定;
考场二的面试专业为中西医结合临床,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签确定。
- 每生面试时间及流程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复试小组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面试考核
①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含中英文自我介绍)
②专业课考试(2题专业题)
③专业能力面试(1题病例分析题)
④思想品德考核(1题思政题)
备注:以上4题以题包的方式,由考生随机抽取。
⑤自由问答(根据剩余时间酌情安排)
(2)临床技能考核
考核2项临床技能操作,以中医技能、西医基本技能(含急救)内容为主。(考生需自备白大褂)
(四)评分标准
- 满分100分,达到60分合格,其中专业面试考核分数占80%,临床技能考核分数占20%。
- 专业面试考核分值:英语听力口语10分、专业课30分、专业能力面试40分、思想品德考核10分、综合素质(含英语听力)10分。
- 临床技能考核分值:2项考核内容均为百分制,取平均分。
4.各考官独立打分,取所有面试专家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复试面试成绩,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三、复试资格审查
我单位按照学校研究生院要求,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同时,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到各培养单位接受审查(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供材料参考如下:
- 复试费缴费凭证(手机缴费界面出示即可)
- 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目下载)。
- 其他相关材料
(1)政审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目下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中医、针灸专硕的成人本科考生须提交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全科医学的定向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
- 咨询电话: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科教科 0550-3175312
研究生院招生办 0551-68129404
四、复试纪律及要求
-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学生私自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内容保密。
-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者上报。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请考生按照复试时间表上公布的报到时间,务必提前到达考点;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他要求的审核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未按时参加抽签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六、监督和申诉
考生在复试期间如有相关问题可向医院或学校反映或申诉
医院纪委监察处 电话:0550-3977799
学校纪委 电话:0551-68129047,邮箱:azyjw@ahtcm.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551-68129404,邮箱:yzb@ahtcm.edu.cn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