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我院卫生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用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招标人所提供的年采购量仅供参考,按实际采购量结算,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风险因素,招标人不对交易文件中的采购数量做任何承诺。
- 供货期限:三年。
三、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所有要求。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
四、报价组成:
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皆为含税价,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六、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 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
(4)清廉投标承诺书;
备注:① 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等,如不符合要求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报价单(见附件,必须按报价单报价,不得更改)含单项单价及总价(皆为含税价),不得漏报及选择性报价(如有未列出项目,按相近规格计价)。
七、中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八、质量及服务要求:
- 中标人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或者服务或货物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责令整改或者终止合同。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应在接到订货通知当天供货(紧急情况需在30分钟内送达),节假日期间正常响应,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即要求送货上门),验收合格予以签收。
- 交货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二楼后勤仓库或院内指定位置。
-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全新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附件2报价清单中对品牌有明确要求的须按照推荐品牌规格型号(或相当于)进行报价。
-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 未列出项目,由双方商议确定价格,商议不成的,招标方有权自行选择其他采购渠道。
- 投标人投标不得存在选择性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供货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如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漏报或单项报价有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经评审认定做废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之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至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
地址:滁州市经济开发区会峰东路788号
咨询电话:0550-3510816(总务科)
0550-3175359(招标办) 0550-3512233(监审科)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