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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蒸汽供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投标邀请函

阅读次数:8239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7-10 08: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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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滁州滁能热电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微蒸汽供应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现决定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蒸汽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定成交单位。

4、本项目需求如下:

为我院提供有效的蒸汽供应。

5、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最高限价:

  1. 结算汽价=基本汽价(A)+煤汽联动汽价( B)+优惠汽价(C)+均衡汽价(D)

基本汽价:不高于人民币 220元/吨(含税)。

B.煤汽联动汽价: 以找煤网蒙煤5500K0.6S市场参考价的全月平均值为基准煤价(若找煤网暂停公布或不公布蒙煤5500K0.6S参考价,则以找煤网发布的资讯日报蒙煤5500K煤种报价区间的中值作为市场参考价),当找煤网市场参考价或资讯日报均不公布或异常(连续一个月不更新),则以滁能热电扣除北方港至电厂运费后的实际到厂煤价为基准煤价,基准煤价在400~450元/吨(5500大卡/公斤的低硫煤)区间时,供汽价格不调整,当基准煤价变化超过区间范围,每月根据基准煤价进行汽价调整,调整标准为基准煤价每吨上涨或下跌超过20元,供汽价格相应上下调整3.0元/吨,调整后的供汽价格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具体见公式:

基准煤价低于400元/吨时:

汽价下调额度=(400-基准煤价)÷20×3.0

基准煤价高于450元/吨时:

汽价上调额度=(基准煤价-450)÷20×3.0

调整区间见下表:

基准煤价(元/吨,5500大卡/公斤)

相应调整汽价(元/吨)

依此类推

依此类推

510

+9.0

490

+6.0

470

+3.0

400~450

0

380

-3.0

360

-6.0

340

-9.0

依此类推

依此类推

C.优惠汽价: 月用汽量在500吨以下(不含500吨),每吨优惠0元;月用汽量在500~1000吨(含500吨,不含1000吨),优惠5元/吨,月用汽量在1000~2000吨(含1000吨,不含2000吨),每吨优惠10元,月用汽量在2000吨以上(含2000吨),每吨优惠15元。具体见下表:

每月用汽量(吨)

优惠调整汽价

500吨以下

0

500~1000

-5

1000~2000

-10

2000吨以上

-15

 

D.均衡汽价:使用方用汽为间断用汽方式的,基本汽价加2元/吨。

7、付款方式:

7.1根据生产实际提前预付汽量汽费,按月结清,剩余自动转为预付款,不够从下次预付中扣除。不再用汽后,结算完成后全部无息返还。

7.2 用汽付款采用现金或现汇方式支付。

7.3乙方根据每月结算结果开具结算单,以微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甲方。并在次月 10 日前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数电专票

8、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放置于密封的档案袋内,封口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②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③投标报价函;

④服务承诺函;

⑤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材料。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2时00分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请你单位携带投标文件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也可将投标文件以邮递方式寄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报名截止后由我院招标小组在院纪委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进行报价,结果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示。

9、协商原则

(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协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采购单位的组织下进行。

(2)参加协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3)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10、协商包括以下内容

(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

(2)价格;

(3)参加协商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

(4)参加协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其他协商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内容。

11、协商方式

(1)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协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得进入协商。

(3)如果参加协商供应商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协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协商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协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及协商后第二轮(最终)报价。

(5)参加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2、成交原则

(1)协商结果能够满足协商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

(2)协商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协商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协商的权利。

 

13、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0-3175359(招标办)0550-3510816(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62253(监审科)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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