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有较为丰富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担任科室副主任必需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2)能够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与安全为核心,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具有领导科室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的能力。
(3)能自觉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其他行业规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不谋私利。
(4)未触犯过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差错或重大医疗纠纷,未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赔偿或严重不良影响。
二、选拔范围及标准
(1)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外科系统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2006年9月8日之前从事外科系统工作)。
(3)取得主治医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满5年(2011年之前取得)。
三、聘任程序
(1)经院党委会讨论确定并公布空缺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
(2)个人申报。报名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9日至9月18日。报名地点在院人事科。
(3)资格审核。人事科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公开竞聘。医院成立由中层干部组成的考核评议委员会,对竞聘人的竞聘演讲进行综合评议。
(5)院党委确定拟聘用对象。
(6)人事科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任前公示,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
(7)人事科将公示及考察结果向院党委会报告,研究同意后,下发任职文件。
二O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