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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业健康检查须知

阅读次数:1343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29 07: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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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分类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

2、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

3、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解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健康状况,以便分清健康损害的责任。

二、体检流程

1、用人单与体检中心,根据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体检机构商议确定体检项目、体检时间、费用等,并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2、体检机构对前来体检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发放《职业健康检查表》/导检单,由用人单位带队负责人或劳动者本人填写有关内容,并签章/签字确认。

3、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以核实身份。不同接害因素的体检项目不一样,其导检单上体检项目内容也不一样。受检劳动者完成自己导检单上的体检项目即可。注意:体检项目完成后,导检单需要交给医院。

三、注意事项

1、电测听:检查听力的人员请予检查前至少12小时不要接触较强噪声。如听MP3,听劲歌。复查听力者应保证已经脱离噪声环境48小时以上。

2、肺功能:一般要求在脱离有粉尘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一周后进行,并在医生指导下,按医生要求配合检查。

3、采血:空腹禁食8-12小时,抽血前应避免剧烈运动,有晕针史的人员应提前说明,以便特别安排。

4、尿检:清晨第一次尿为宜。应避免月经血、粪便、阴道分泌物等体液的污染,尿量最好在20毫升以上,留好的尿液请放在指定的位置。

5、X光摄片(高千伏胸片、CR片)、胸透者,勿穿有金属钮扣的衣物,项链、玉佩、金属环乳罩、胸针、膏药等均应取下。(贵重物品请注意保管)(孕妇禁止X光胸透和拍片)

6、心电图:检查前避免剧烈运动,全身肌肉放松,勿移动或抖动四肢,呼吸平稳,不要穿尼龙和化纤衣服。

7、彩超(B超):上腹部(肝、胆、胰、脾)检查前应空腹(包括不能饮水),指禁食8小时以上。

8、职业健康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本交给服务台的医生,经医生检查确定全部完成体检后才可离开医院。

二、体检结果

经主检医师审核分析后,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对体检结果有异常的通知单位或个人及时复查。

体检后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一式三份,一份由体检机构存档,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个体结论报告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一份。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是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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