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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支付标准

阅读次数:812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12 09: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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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下列规定执行:起付标准8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2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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