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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慢性病报销比例

阅读次数:972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12 09: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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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在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的普通慢性病患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仅限于门诊治疗相应慢性病及其特征性并发症的检查、治疗、药品费用。设定年度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70%,按病种设定报销限额。参保人员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慢性病且所患病种为关联病种的,补助限额在原病种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2400元,非关联病种的,增加3000元。普通慢性病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封顶线为15000元。

居民医保普通慢性病限于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与鉴定疾病相关的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5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65%,年度封顶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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