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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度信息公开自查自纠情况

阅读次数:947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12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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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定本年报。本年报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联系(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邮编:239000;联系电话:0550-39088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涉及基本情况、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服务承诺、单病种住院患者平均费用等信息。全年通过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信息363条,其中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招聘、招标采购、医疗服务类信息合计1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05条、文明创建类信息38条。二是通过发放住院费用每日清单、知情告知书,公示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信息的方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三是通过院内OA、会议传达、纪要文件等方式,公开医院运营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保障权利的阳光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获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和处理结果信息公开。

(三)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指定部门负责对照信息发布的规范流程和要求,及时准确的发布应公开的信息,以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硬件建设,医院官网通过等保二级测评;接入“皖事通”、全民健康卫生、滁州核酸等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制度,全年没有发生信息安全和失泄密事件。此外,医院在显著区域设置了意见箱,支持群众及院内员工监督医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医疗服务类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还需延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及水平仍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依据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成医院官网的改造工作,规范合理地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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