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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阅读次数:2521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02 10: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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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予以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项目内容: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二、情况概述: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院拟对门诊部的一台40排CT及数字胃肠机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进行公开询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具有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从事以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经营(业务)范围;

4、具有对公帐户;

5、参加其他单位招投标,且合约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司相关资料及报价需装订成册,制定成标书;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四、采购需求

办理放射诊疗设备许可证;医院提供相应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报告并提交,须通过评专家评审通过;协助医院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登记。

五、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元。

2、所投项目报价应当包含检测费、人工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报价表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报价表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须知

1、付款方式:评价报告全部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一次性付款。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本询价文件与后期的合同均为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七、诚邀有意向单位携带公司资质、正规密封报价函(单独密封)及相关资料前来我院设备科联系。

联系电话0550-3510960,截止日期:2022年9月8日下午2时30分。

 

 

滁州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科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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