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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琅琊院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阅读次数:1134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16 1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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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琅琊院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单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琅琊院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琅琊院区(滁河支路8号);

4.项目范围: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琅琊院区6楼食堂一年经营服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

2.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投标

投标人须在2022年8月23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于档案袋中递交至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总务科办公室,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报价单。

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最低限价及评标方式

  1. 最低限价:人民币2.6万元,低于最低限价为废标。

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五、服务要求

1.提供包含节假日在内的一日三餐及员工加班等其他特殊情况的餐饮供应。

2.提供各病区包含节假日在内的一日三餐送餐服务。

  1. 根据病患身体状况及治疗需要,提供包含节假日在内的一日三餐定制化服务。
  2. 包含节假日在内的一日三餐,每餐必须提供至少一例单价不超过2元的特价菜及免费汤。

六、付款

1.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定后3日内一次性将全年承租费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2.服务经营期间,承包人须自行支付水、电、燃气费、垃圾费、卫生费及管道疏通、窨井清淤等费用,并缴纳工商管理费、税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承包人需于签订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圆整)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双方无异议且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及设施无损坏,各项考核指标(食品安全事故、社会治安事件、食品卫生、消防等)合格,承包人方可离场,招标人30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在履约期间,如承包人的服务达不到招标人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遭受损失或承担连带责任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中获得等额赔偿。

七、联系方式

    0550-3175359(招标办)0550-3510816(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62253(监审科)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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