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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制剂委托生产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3862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04 16: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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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项目名称:“金龙蛤蚧加味方”院内制剂委托生产(包括三次中试、制剂工艺的摸索、成品生产)。

3、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完成“金龙蛤蚧加味方”院内制剂委托生产(包括三次中试、制剂工艺的摸索、成品生产)。

二、质量要求

1、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的规定完成制剂生产。

2、乙方负责对甲方申报的品种处方按《安徽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产出合格制剂。

3、甲方负责提供研究用样品所需原料饮片、辅料、包装材料。

4、乙方负责制剂生产、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及院内制剂所有材料的编写。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营业执照范围包括药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文件密封于档案袋中提交,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组成

按照上述“项目概况、质量要求”(三次中试价格和每次委托生产价格)最终生产出合格的院内制剂和质量检验。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所需的成本、利润、税金和申报审批时发生的专家评审会务费、评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系数进行报价,结算时固定投标总价不作调整。

注:投标文件内报价单及所有复印件需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注明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密封处也需盖章。

五、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拟1.6万元整(一次投料包括检验生产出合格成品,三次中试另谈),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中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法。

七、工期

配合药学研究完成院内制剂备案文号及后期代加工,付款方式双方协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15时

开标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0-3510816(招标办)0550-3510815(药剂科)

监督电话:0550-3512233(监审科)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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